丁晴晴 金蕾
  交通肇事致人當場死亡,逃逸後覺得難逃處罰,乾脆又放火燒毀他人廠房和轎車。近日,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、放火罪對徐則豐提起公訴。
  2013年12月2日晚10點左右,徐則豐駕駛一輛未經年檢的車輛在鄉村公路疾行,途經一家醫院門口時沒有避讓行人,撞倒一名男子。下車後,徐則豐看到該男子倒在血泊之中,就讓圍觀群眾報警,自己則在眾目睽睽之下駕車逃離現場。回到家後,徐則豐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受到處罰,非但沒有投案自首,反而讓他產生了“破罐子破摔”的想法。次日凌晨1點,徐則豐提著一桶汽油來到平日與自己有矛盾的張某家,放火燒了張某的廠房和轎車,以泄私憤。
  後在家人的陪同下,徐則豐到當地公安機關自首。經偵查,徐則豐駕駛車輛撞倒的男子已當場死亡,被放火燒毀的廠房、轎車及廠房內的貨物損失金額達50萬元。(丁晴晴 金蕾)  (原標題:肇事後不思悔改 去縱火數罪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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