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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天府早報記者顏雪實習生陳凌寒
  近日,成都市檔案局官方微博“蓉城檔案”發佈檔案,1942年抗戰時期,當時的成都市政府出台了《成都市消費節約實施辦法》,這場“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”的節約風潮中,有如下條目:所有餐飲業禁止售賣和飲酒;全行業禁止給付小費;對中西餐館和麵館的糕點、菜品、主食進行了限價,甚至還嚴禁使用“舶來品”。其中一項“禁止婦女染髮”在1938年就有呼籲,給出的理由之一是“天然美才是真的美”。
  有規定
  餐館業禁酒禁給小費
  1942年,當時的國民政府出台了《成都市消費節約實施辦法》,目的是“抗戰時取締奢侈行為”。成都市檔案局政策法規處調研員姬勇解釋稱,“1942年正處於抗戰時期,多地淪陷,成都作為後方壓力很大。當時的國民政府厲行節約,以便節約資源,一致對外抗日。”此辦法一共有14條,涉及10個行業:食館業、飯食業、麵食業、影劇書場業、理髮業、浴室業、旅店業、茶館業、其他服務行業等。
  辦法中首條提出的就是“食館業、飯館業、麵食業均絕對禁止飲酒”。姬勇透露,“當時情況特殊,才禁酒。但是是一時的,要知道川酒可是很出名的。”另外,包括理髮業、浴室業、食館業、飯館業、麵食業、影劇書場業、旅店業在內的7個行業都明確提出:“一律不得另加小費。”
  政府辦法出台後,由當時的警察局負責檢查。辦法規定,“對於違反辦法條例的人,視其情形分別依《妨害國家總動員法》、《懲罰條例違警罰法》及《行政執行法之規定辦理》之規定辦理。”
  要限價
  9碗茶等價1斤豬肉
  當時的厲行節約程度之嚴,在辦法中兩次提到禁止使用舶來品:“限制絕對禁用舶來食品”、“其他奢侈品如各種外國產運非衣著必需品之絲綢、呢絨及化妝品類,應限期禁止售賣。”對此,姬勇解釋稱:“其一,是鼓勵國人使用國貨,以便拉動內需。其次,當時的對外運輸交通極其有限,限制進口產品以便騰出一切資源給軍用產品運輸。”
  在辦法中,還對各類生活相關的服務業限價。對中西餐館和麵館的糕點、菜品、主食進行了限價(西餐每客不能超過120元法幣,面不能超過每碗10元法幣)。浴室洗澡不能超過30元法幣;茶館每碗不能超過3元法幣,還不准新開設茶館;旅館里的特等房間不能超過100元法幣。根據《成都市志·物價志》,1943年,成都市一斤豬肉為26元法幣。也就是說,9碗茶的價格才抵得上1斤豬肉。
  發告示
  “天然美才是真的美”
  理髮業除了限價外,還禁止使用電吹風一類的工具,姬勇調侃道:“想吹個頭都不行。”
  其實,“抗戰時期禁止婦女燙髮”早已形成共識,在1938年9月,四川省會各界戰時節約運動委員會發佈了《為禁止燙髮勸婦女同胞書》,紅底黑字上的呼籲書洋洋灑灑四五百字,其中明確呼籲,“不燙髮是戒奢從簡,婦女起來實行救國、實行支持抗戰的簡易辦法。”
  在告示最後,竟然搬出了新潮論調:“天然美才是真的美!”這話在今天看來,倒也符合當今“素顏美”的論調。結尾最後一句也很新鮮:“有民族性的婦女應以燙髮的精神和時間來作救國工作!”
  圖片由成都市檔案局提供
  抗戰時期取締奢侈行為
  1942年,《成都市消費節約實施辦法》出台
  涉及當時10個行業
  食館業、飯食業、麵食業、影劇書場業、理髮業、浴室業、旅店業、茶館業、其他服務行業等
  如今看來,規定很有意思,比如:
  “有錢出錢、有力出力”“食館業、飯館業、麵食業均絕對禁止飲酒”“限制絕對禁用舶來食品”“禁止使用電吹風”
  (原標題:節約為抗戰 75年前成都不准婦女燙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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